20.11.05

手機帳單破新低

一個人的人緣好不好 或著是 事業做的大不大
從其所繳交的手機費或許可以瞧出點端倪

今天去繳PHS手機的費用:
7-11店員 "哇,我也是用PHS的手機喔,可是怎麼都沒有你的這麼便宜?"

我的帳單上顯示的是NT.11元。夠少了吧...
重點是,是上期未繳金額7元+本期應繳金額4元=11元,後面還補了一句"繳款期限已過,請儘速繳款"。

當然啦 因為平常根本不用PHS,那些可以往內戶打的人,失聯的失聯,出國的出國,遠水救不了近火

另外一個門號並沒有比較生意興隆
上周回家:

我爸 "你不要這麼浪費錢啦,每個月繳的基本通話數才50分鐘都不打完!!"
硬逼我用手機打室內電話(那不是最貴的一種模式嘛?我爸以前都禁止我用...)

這兩天放假在家裡還真的有點悶
跟媽媽聊天,說了一句
"不要買LV給我,給我一個朋友" ←我想這真的很經典。

2 則留言:

Jay 提到...

我看不懂耶
請揭示此經典名言

(膜拜)

資源共享●夢想共想 提到...

這個意思就是說呢~~

朋友比LV重要太多啦^__^

正所謂物質生活有所失,但精神生活卻有所得。